• 高纯气体,标准气体,混合气体,
    液态气体,容器及相关配件的一站式供应平台
  • 全国咨询热线:
    13938436207
    15378735558
  • 迎众首页
  • 高纯氦气
  • 高纯氮气
  • 高纯氩气
  • 液氮
  • 产品中心
  • 资讯中心
  • 经典案例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高纯氢气在使用和运输注意事项

   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8/12/13 关注次数: 二维码分享

    高纯氢气

    高纯氢气在使用和运输中注意的事项:

    1、瓶装氢气为易燃压缩气体,应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仓库内,设置明显的“严禁烟火”标志。仓内温度不宜超过40℃。防止阳光直射。氢气应与氧气炸药、毒物、放射性材料、过氧化有机物以及其它可燃材料分开存放。仓库照明、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。

    2、搬运氢气钢瓶时应使用专用的钢瓶手推车或危险品运输车,严防钢瓶碰撞和损坏。钢瓶瓶颈上有钢瓶检验日期,过期钢瓶应通知谱源气体到相应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检验钢瓶。钢瓶使用30年后应强制报废。

    3、钢瓶氢气为高压压缩气体,使用前应给气体管道试压和试漏,确保气体管道不泄露。

    4、每瓶氢气在使用到尾气时,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.5MPa,较小不得低于0.25MPa余压,应将瓶阀关闭,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。

    5、瓶装氢气品在运输储存、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,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,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,应做到勿近火、勿沾油腊、勿爆晒、勿重抛、勿撞击,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,严禁野蛮装卸。

    温馨提示:以上信息由河南迎众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提供!

    信息来源:http://www.hnyzhg.com/

  • 联系人:袁经理 电话:0371-65618886      
    地址: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路桐柏路启福国际1号楼1单元12楼中户  
    全国服务热线:15378738886  邮箱:hnyzhg@163.com
    Copyright © 2017河南迎众化工产品有限公司"/> 版权所有 备案号: 豫ICP备17034288号  
    网站地图 RSS XML  河南|郑州|开封|洛阳|平顶山|太原|大同|朔州|忻州|吕梁| 万家灯火 技术支持:无限动力
  • 手机站二维码
    手机站二维码